[Note]羅傑斯∣正向關懷



在羅傑斯(Rogers)的自我理論中,有兩個核心的理論概念。一是正向關懷的需要(the need for positive regard),二是價值條件(the condition of worth)的形成。

正向關懷需要的滿足需要一些能夠提供這種正向關懷的「重要他人」,在兒童時代,「重要他人」首先就是父母。伴隨著正向關懷的滿足,個體又發展出一種積極的自我關懷的需要。亦即個體需要覺得自己是有價值、有能力、值得喜愛的。簡單的說,個體需要得到自己的認可。而此一需要,其實是從對他人的正向關懷需要轉化而來的。此時,個體可以不必透過重要他人的交往,來體驗正向關懷需求的滿足(或挫折),他自己似乎就是重要的他人。一但自我關懷的需要發展起來,個體就不僅要與現實中的他人發生互動,而且還需與他自己打交道,以獲得自己的正向關懷。

而兒童生活的第一個重要他人則是父母。在通常情況下,家長總是聰明的使用兒童對於正向關懷的需求,以此當做行為的控制力量。家長總是對兒童的一些行為給予正向關懷,對於其他的行為則以忽視或懲罰的方式。這些行為的分類,顯示了家長的價值觀,而這些條件式正向關懷,會使得兒童體認到,什麼行為是好的,什麼又是不好的。由於兒童的自我關懷實際上是他人關懷的反映,所以到頭來兒童自己也會對自己的經驗持有一種有條件式的關懷、區別對待的態度,而且採用的是跟成年人一般無二的判別標準。
這樣,當兒童開始有區別地對待自我經驗,認為某一些自我經驗值得給予正向關懷,從而傾向於追求這些經驗,認為另一些經驗不值得給予自我關懷,從而傾向迴避這些經驗,羅傑斯則稱其習得了一些有條件的價值感(conditions of worth)。

隨著兒童長大,其他諸如社會面、文化面的因素也可能給予相當的「教養」。

羅傑斯認為,心理治療的工作就是破除防禦過程的工作。因為防禦過程掩蓋了經驗,一互破除,個體對經驗就會變得比較開放,其經驗就能夠較為準確地符號化,進入意識,並在意識層面被自我所吸收,這種過程長期持續下去,必然慢慢引致自我出現改變,而經驗和自我的一致性增加。從自我關懷和價值條件的概念看來,心理治療的目的應該是減少和自我背離的價值條件,並導致無條件的積極自我關懷的增加。換言之,羅傑斯的理念和齊克果的「是其所真是」(to be that self which one truly is)不謀而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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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片來源:Flickr:Elliott Adl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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